断恶积善

道德缺失引发三个问题

时间:2022-01-07 18:35   编辑:鸟儿飞   点击:


忽视了人的道德教育,有三个问题不可解决。
 
第一,难以防患于未然。
 
中国古人强调以礼治国。礼相对于法而言,有一个重要的特点,就是可以防患于未然。举一个例子,大家就可以知道礼和法的区别了。《鹖冠子》记载,扁鹊的两个哥哥也是神医。他的大哥医术最高明,在病隐伏未发的时候就可以对治,所以病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病,因而他的名声只有病人家里的人知道。他的二哥医术其次,在病人的病有小小的征兆时就给以对症医治,所以他的名声在病人的邻里相传。
 
扁鹊的医术最差,但他的名声传遍了整个诸侯国。他是等人已经病入膏肓了,不得不采取一些大的手段,比如把他的血脉切开、进行针灸,再给他吃一些有副作用的汤药,三下五除二把他从死亡在线拽回来。尽管大家看了,都说扁鹊真是妙手回春,能够起死复生,但假如做到防患于未然,那么病人就不会病入膏肓了。所以说扁鹊自认为在他们兄弟之中自己的医术最差。
 
古人说:“法者禁于已然之后”。法律可以把犯罪的人处以刑罚、关进监狱,把CEO判处一百六十五年的有期徒刑,可是一个“世界五百强”的企业却毁于一旦,无可挽救了。然而,礼义的教化、伦理道德的教育却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,让消极结果根本不会发生。
 
第二,会导致人“免而无耻”。
 
孔老夫子在《论语》上说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”用各种各样的政令条款来引导人们,触犯了就给他们以刑法的处罚。这个时候,人们会因为惧怕处罚不去做坏事。但是他没有羞耻心,当他想方设法地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时,仍然会做坏事,并认为这是自己聪明智慧的表现。
 
现代西方社会,很多年轻人不再相信宗教了,宗教道德教化失灵了,而它的政治制度仍然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进行安排的,结果出现了大量的“反社会行为”。“反社会行为”是指没有触犯法律的不道德的行为,比如说邻里纠纷、青少年倚强凌弱,青少年吸毒、酗酒、卖淫等等。孩子年纪很小,达不到法律制裁的标准,但是这些现象已经非常普遍,对社会和谐造成了危害。这些现象是靠法律的健全、监督机制的完善没有办法解决的。
 
《盐铁论》上有这样一句话:“法能刑人,而不能使人廉;能杀人,而不能使人仁。”一句话就把法律的局限性指出来了。法律能够把犯罪的人判处刑罚,但是培养不出一个人的廉洁之心,也能把犯罪的人杀掉,但是培养不出一个人的仁爱之心。
 
《淮南子》说得更加具体。它说:“无法不可以为治也”。如果你没有法制,没有监督机制,没有这些规则,那肯定就没有办法治理国家。“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”。如果一个人没有礼义廉耻,他就没有办法去推行这个法律、制度和规则。“法能杀不孝者,而不能使人为孔、曾之行;法能刑窃盗者,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。
 
孔子养徒三千人,皆入孝出悌,言为文章,行为仪表,教之所成也。”法律确实能够把不孝的人处死,但是不能够培养出像孔子、曾子那样有高尚德行的人。法律也能够把偷盗的人判处刑罚的处分,但不能够使人培养出像伯夷、叔齐那样廉洁的节操。孔老夫子培养的徒弟三千多人,每一个人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都能做社会大众的表率。这是靠什么呢?靠的是教育,是教育成就的。
 
第三,会导致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。
 
我们的法令条款、规章制度一天比一天多,一天比一天具体。比如,食品安全出了问题,就有《食品安全法》;酒后驾车的人多了,就有酒后驾车的处罚条例。只要有什么问题出现,就有一个什么法规,所以法律越来越多、越来越具体、越来越严密。但是社会因此安定和谐了吗?恰恰相反,违法乱纪的人却越来越多。《食品安全处罚条例》出台以后,旧的食品安全问题好像没有因此得以遏制,结果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又出现了。西方也是,它的法律也是一天比一天更加具体、更加健全,监控的手段技术也越来越发达。但是怎么样呢?几乎每一天都能听到有盗窃案、抢劫案、校园枪击案等发生。什么原因呢?就是因为忽视了人心的治理。
 
所以《袁子正书》说:“不能止民恶心,而欲以刀锯禁其外,虽日刑人于市,不能制也。”你不能制止人们作奸犯科的心,人的良心都泯灭了,为了一点点的金钱,可以不顾别人的生命安全,而仅仅以刀锯刑罚的处分给他判处死刑,即使你每一天都在外面执行死刑,也不能制止人们作奸犯科的事情发生。
 
反观我们现在,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强,反腐的决心也是越来越强,惩治的贪官的位置却越来越高,贪污的数额却越来越巨大。什么原因?我们是在枝节上做文章、制度上做文章,而人的心还是贪欲膨胀。不能制止人们作奸犯科的心,你再怎么重的刑罚也没用。
 
《汉书》记载,如果你重视法令的严苛而不重视人心的治理,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?“法出而奸生,令下而诈起。如以汤止沸、以薪救火,愈甚无益也。”法律条文刚一颁布,命令刚一下达,奸诈的行为、欺诈的行为就不断出现。人们想方设法地逃避法律的制裁,逃避制度的惩罚,结果就像以汤止沸、以薪救火,只会使事态越来越严重。
 
假如重视道德的建设、道德的教育、人心的治理,而制度不是很完善,能不能够制止作奸犯科的事发生呢?《史记》记载,汉朝兴起之后,把秦朝的严刑峻法都破除,力求宽宥;把那些过分雕琢的东西都废除,力求质朴。当时的法网疏忽得都可以把吞舟之鱼给漏掉。但是怎么样呢?“吏治烝烝,不至于奸。”官员的道德素质是蒸蒸日上,没有人作奸犯科,黎民百姓被治理得很好,生活非常安定。
 
由此观之,“人心正则国治,人心邪则国乱”。现在腐败的原因是什么呢?法律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是一方面,但是人心坏了是更重要的方面,也是根本原因。《汉书》记载:“独用执法之吏治民,而欲德化被四海,故难成也”。让使用严刑峻法的官吏来治理国家,还盼望使道德教化普盖四海,是很难达到的。“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,立太学以教于国,设庠序以化于邑。”古代的圣王都是以道德教育作为治国的首要任务,在国家设立太学,教导于国都;在乡镇设立庠序(“庠序”就是乡镇的学校),来教化于乡间。“教化以明”,就是人人都懂得“五伦”、“八德”的道理。“五伦”,就是“父子有亲、君臣有义、夫妇有别、长幼有序、朋友有信”。“八德”,就是“孝悌忠信、礼义廉耻”。人人都明白做人的道理,社会的好风气就形成了。
 
《史记》记载了历史上曾出现的三种不同层次的管理。西门豹在治理邺县的时候,法律特别的严苛,百姓被吓得战战兢兢,没有人敢触犯法律,所以他的治理达到了百姓“不敢欺”的境界。子产在治理郑国的时候,把法律监督机制设置得很严密、很合理,百姓想欺骗他都做不到,所以子产的治理做到了百姓“不能欺”。但是孔老夫子的弟子子贱在治理单父的时候,他把仁义忠恕全都贯穿在管理之中,“爱
民如子,视民如伤”,达到了百姓“不忍欺”的境界。我们反对腐败,不仅要追求“不敢欺”、“不能欺”的境界,更要追求“不忍欺”、“不愿欺”的境界。
 
《春秋左氏传》说:“国之兴也,视民如伤,是其福也”。国家之所以兴盛,是把人民(也包括官员)看作受伤的病人来加以体恤、加以关爱。如果人民犯错,一定要像对待自己的儿女犯错一样,想方设法地去挽救他、帮助他。这是一个国家的福祉所在。“其亡也,以民为土芥,是其祸也。”国家为什么灭亡呢?就是把人民视为泥土和小草一样的低贱,可以随意地践踏,这是一个国家的祸患之所在。
 
所以严刑峻法,它确实对反腐败很有效果,但是治标不治本,仅仅让人们不敢去腐败,而不是从心底不愿意去腐败。如何能让人们从心底不愿意去腐败呢?那就要治理人心。中国古人是靠教育来达到治理人心的效果。《论语》云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在反腐败的过程中,一定要记住这一句话。没有教导他做人的道理,没有培养起他孝悌忠信、礼义廉耻的意识,还把他的欲望都引导出来,结果他因为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去贪污腐败,因为贪污腐败,把他处以刑罚。这叫什么呢?这个叫虐政!秦朝为什么二世而亡?就是因为只有严刑峻法,而没有道德的教育。所以道德的教育是首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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